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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火藥發展簡史

        從唐代末年到清代鴉片戰爭前,中國古代火藥、火器技術歷經900多年

的演變,它既是軍事史、又是科技史的重要組成部份,涉及多方面的聯繫,

內容甚為豐富,還存在許多問題和空白,需要繼續發掘、整理和研究。

  火藥本不屬於軍事技術範疇。中國古代的煉丹家們,為著尋求所謂「長

生藥」、進行了世代相傳、持久不懈的煉丹實驗。他們這一活動的客觀結果

,卻帶來了與他們主觀願望完全相反的東西,促成中國至遲於唐憲宗元和三

年(公元808年)以前發明了火藥。當時的煉丹家們不但沒有炫耀這一發現,而

且忙於多方防範它可能造成的燃爆災害。軍事家則不然,有些人漸漸本能地

覺察到火藥的真正價值。約100年後的唐末和五代時期,在戰爭中陸續使用了

利用火藥製成的燃燒性兵器,從而開始了應用化學能於戰爭的新時期。

  中國古代火器主要是在封建社會後期的戰爭實踐中發展和演變的。宋、

元兩代,大規模的戰爭持續不斷,起初以步騎兵作戰為主,隨著戰爭的深入

,江河舟師戰、關隘爭奪戰、城池攻守戰都異常激烈,促使燃燒火器、爆炸

火器、射擊火器相繼創製,引信也隨之發明,火器在戰爭中的地位和作用逐

步上升。特別是管形火器的發明到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的出現,意義深遠,為

後來一切槍砲的始祖。應用火藥燃氣向後噴射之反作用力推進的火箭的發明

,是現代火箭的起源。到了明代,北部邊疆對蒙古族的戰爭和東南沿海對倭

寇的戰爭,都延續達200年左右,已經創始的各類火器在戰爭中不斷改進,

品種增多,質量提高,尤其是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獲得突出發展,各種形制的

槍、炮逐步擴大生產和裝備部隊,形成中國古代火器發展的高潮。到了清代

,滿族統治集團在統一全國的戰爭中,繼承明代的成果,大量製造和應用以

火炮為主的各種火器,在攻擊關隘城池作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。清王朝依恃

其軍事力量取得全國勝利後,遂日益妄自尊大,固步封,不求改進和創新,

甚至片面誇耀其傳統的騎射武功,嚴格限制火器的研製、生產和裝備數量,

以防漢軍及各族人民造反。清王朝的統治政策導致火器技術陷於停滯狀態,

造成中國古代火器發展的大曲折。尤其宋、元時期所使用的火器,如火藥

箭、微燒火毬、爆炸火毬等,必須依靠彈射兵器進行發射,因而弓、弩、

床弩、拋石機等的製造和使用仍有較大的發展,特別是拋石機,構造續有

改進,使用更加普遍。可以說,宋、元兩代既是中國古代火器的全面創始時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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